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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商标注册的缺点

发布时间: 2013-12-30 15:46:48

(1)共同体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明显性要求很高,共同体27个成员国中只需一个成员国有人提出贰言,且贰言建立,将致使整个共同体商标注册被驳回。因而,若选用商标的明显性不是很强,则不合适请求共同体商标注册。

(2)请求共同体商标注册的时刻较难断定,若是一切顺利,商标可能在一年内取得注册。但是,只需有一个国家提出贰言,该商标就不能及时得到注册,处理贰言需花费很长的时刻,一般需2年左右时刻。在15个国家中均无贰言的状况很少见,因而,共同体商标请求一般在很长时刻内不能获准注册。

自2004年10月起,欧盟的请求人既能够挑选经过欧盟成员国的国家商标局请求马德里商标国  际注册,也能够欧洲内部商场和谐局请求马德里商标世界注册。

差异:1、经过马德里要以国内注  册或国内注册请求为根底,共同体商标注册无需以国内注册为根底。

2、经过马德里能够请求欧共体全体的注册,也能够请求欧盟中的某些成员国的注册。可节约必定的费用。

3、依据世界商标注册的常规,商标注册三年内不运用就主动撤销,若是是经过马德里请求欧盟中的某些成员国的注册,则注册商标有必要在这些国家内运用过,三年内涵哪个注册国未运用就主动撤销。而欧盟全体注册后,在其中一个成员国运用即可视为在欧盟运用过,独自注册无此效应。